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买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汽车钉钉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车型携程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减免庆余年2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购置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买新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汽车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7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0月18日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购置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纯电动汽车-乘用车车型如下: